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申报说明

  • 发布日期:2022-12-16
  • 来源于:全国-相关政府部门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申报说明

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CN(中波)”,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预算编报。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须包括:

(1)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2)。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项目清单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中方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3月16日16时(波方申报截止时间为波兰时间2023年3月15日12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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