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流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集团内单位积极参与申报,并做好工业软件优秀产品的审核把关、遴选推荐工作。
(二)请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报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各申报企业填写工业软件优秀产品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推荐单位审查。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yigang@miit.gov.cn,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