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典型建设方案
1.申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用密码应用单位,以及提供商用密码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申报,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行政处罚或企业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
2.建设方案应充分突出申报方向的密码应用特性,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创新性,以及较高的可行性、适用性,并通过申报主体所在地省级密码主管部门认可。
(二)典型解决方案
1.申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用密码应用单位,可与提供商用密码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行政处罚或企业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
2.解决方案应充分突出申报方向的密码应用特性,具备技术先进、可复制、可推广等特点,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并在属地省级密码管理部门完成备案(或解决方案经申报主体所在地省级密码主管部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