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认定程序
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认定办法执行,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一)各省份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各类主体提出的申请,统一组织专家初审,形成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报送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二)每个省份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超出数量限制的,按推荐名单排序自动核减。中央管理企业、国家级科研院所(含农业农村部部属三院)、中央直属垦区每家可向属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本系统或本单位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不超过1个;高校作为申报主体时,具体申报内容可依托校内二级机构,数量不超过1个;以上申报数量均不占所在省份推荐名额,但须由属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推荐报送。
(三)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评分标准科学严谨开展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经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最终由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名单并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