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
1.依托单位和参与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本领域有代表性,科研优势或区域特色明显,具备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和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3.拥有学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在本研究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
4.具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实验条件和充足的场地,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
5.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能够对外开放并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6.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能为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支撑条件。
(二)技术创新中心
1.依托单位和参与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并具备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
3.具有较强的应用示范、技术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拥有良好的研发条件和产业化装备、基地和相应的配套设施等保障条件;
4.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
5.主管单位和依托单位能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支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