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协同创新政策

  • 发布日期:2022-12-27
  • 来源于:江苏省-相关政府部门
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协同创新政策

协同创新,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

(一)坚持生产性服务业科技创新。提升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等业态发展水平,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系统开展基础研究,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巩固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进全省重大科技平台、重大产业创新载体、重大科技开放合作载体建设。加强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提升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能力,支持南京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苏州创建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积极推动太湖湾科技创新圈及G312、G328科创走廊建设,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服务型制造“十百千”工程,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等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创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企业、项目、平台。积极推进省级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工程,开展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创建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的两业融合发展产业联盟。引导农业生产向生产、服务一体化转型,探索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涉农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机租赁等为农服务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重点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围绕江苏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提升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产业、高端新材料产业、高端纺织产业、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产业集群的生产性服务能力。鼓励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企业向产业和专业服务解决提供商转型,协同发展风电、光伏、特高压装备及智能电网产业的安装、运维等关联产业。支持高端新材料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材料定制、质量追溯管理、废物处置、循环利用等产品增值服务。提高高端纺织企业研发设计创新、品牌策划营销、供应链渠道管理和物流仓储及时响应的服务能力。鼓励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企业向智慧医疗系统融合集成和一站式解决方案服务平台提供商转型。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企业成长为集技术研发、产品设计、装备加工制造、设备成套、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总承包项目供应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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