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主体培育政策

  • 发布日期:2022-12-27
  • 来源于:江苏省-相关政府部门
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主体培育政策

主体培育,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市场活力

(一)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支持专业机构发展网络招聘、人才培训、高级人才寻访和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实施人力资源标准化建设行动,健全公共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大力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育一批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服务品牌,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开展跨境人力资源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打造支持省内企业“走出去”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支持全球行业领先或国(境)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高端人才项目落户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培高质量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招引知名跨国公司、国内企业在省内设立企业总部,汇聚一批区域性、全国性、全球性总部企业。实施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鼓励有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并购重组,建设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培育一批优秀服务机构。实施新时代江苏民营企业家培养计划,建设张謇企业家学院,发挥江苏省优秀企业家示范作用,梯度培育一批张謇式企业家群体。(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安全可靠生产性服务业供应链。优化供应链产品流、信息流、资金流管理,拓展品质溯源、知识产权服务、虚拟生产、报关报检等各类专业化供应链业务。推进供应链企业加大数字化投入力度,提升供应链要素数据化、数据业务化和信息安全化水平,加强数据标准统一、信息互联和数据共享,加速构筑数字供应链和产业新生态圈。加快建设一体化供应链组织中枢,聚合链主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增值服务商等,推动供应链系统化组织、专业化分工、协同化合作,实现集中采购、共享库存、支付结算、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等功能集成。积极培养具有全球供应链组织能力的“供应链管理型”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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