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要求

  • 发布日期:2022-08-16
  • 来源于:山东省-相关政府部门
山东省2022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要求

工作要求

(一)按照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原则,请各市工信局积极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市工信局做好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

(二)请各市工信局汇总申报情况,填写“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9月4日前将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1份及电子版报厅产业政策处。

(三)省工信厅组织评审并公示后,确定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原则上作为今后向国家级示范评选推荐的工作基础。对相关示范单位,我厅将予以重点培育和指导,凝练先进经验,组织交流推广活动,带动全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2号,济南国际创新设计产业园A座2023室,

附件:1.遴选条件.docx2.申报表及说明材料参考提纲.docx

3.汇总表.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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