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方式
对纳入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中的项目,省财政按照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项目的贴息上限为2000万元(工业副产氢企业项目的贴息上限为5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省级“技改专项贷”政策限定为1个。
对融资担保公司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省财政按不超过担保金额的0.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项目担保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