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以此为契机,对本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二)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公告撤销称号并摘牌。
电子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科技处
附件:1.2018—2019年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xlsx
2.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doc
3.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汇总表.xls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