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公交客运、城市环卫车、港口作业车运营奖励
(一)申报范围。
2022年度巡游出租、网约出租、公务出行、驾考(驾培)、城市物流、公交客运、城市环卫车、港口作业车等公共领域车辆运营企业,新增或更新市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且车辆已接入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
(二)申报主体。
市内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代为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重庆市新能源汽车运营奖励申请书(附件1);
2.车辆运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终端发票、车辆运营证、机动车行驶证(公司户)的复印件;
4.产品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