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条件
(一)工业软件和汽车软件产品。
1.企业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产品研发团队均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等相关企业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
3.拟报送的工业软件产品、汽车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该产品的知识产权权属人要与申报主体名称一致。
4.拟报送的工业软件产品在工业领域有应用案例,在2022年有销售收入,对传统产业有赋能赋智赋值作用,具有推广价值;汽车软件产品或解决方案在汽车领域有实际应用,或在整车上配套量产,对汽车产业有赋能赋智赋值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二)软件公共服务平台
1.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均在重庆市行政辖区内。
2.平台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具备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的相应资质和能力,且主要为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企业服务。适配评测类平台2022年适配评测的产品不少于200件,主要服务对象不少于30家;开发服务类平台2022年服务开发项目不少于20个,主要服务对象不少于10家。
3.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应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团队、人才队伍、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服务流程,2021、2022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良好。
除上述条件外,企业或平台建设运营单位还应2022年信用状况良好,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查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信息,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订、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按时填报信息(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6753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