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十九)提升改革创新能力。
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持续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积极融入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承接、大力推进各类国家级或市级科技创新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各区县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在科技项目组织管理、创新投入机制、科技企业税收优惠、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科技创新融资渠道等方面积极探索地方特色路径,复制推广“科创+产业”“研究院+产业园”等改革创新模式。
(二十)加快科技人才引育。
完善人才发展、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服务举措,全方位引育科技人才。实施“重庆英才计划”等重点人才计划,开展“科技专员兴企业行动”计划,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壮大科技人员队伍,服务区县科技创新。鼓励区县细化落实全市“塔尖”“塔基”人才政策,积极探索项目申报、科研经费、表彰奖励、薪酬待遇等方面的人才激励举措。引导各区县切实做好“重庆英才”服务管理工作,为科技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配偶就业等优质服务。
(二十一)深化对外开放合作。
健全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积极举办国际科技交流大会,有机融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体系。支持川渝毗邻区县共同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联合攻关,协同推进仪器设备、科技成果、科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完善“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开展“飞地建园”“机构共建”“人才协作”等多种形式合作。引导各区县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深化校地院地合作,以重大项目实施为纽带,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
(二十二)营造创新文化氛围。
推动建设市区(县)联动的科技宣传机制,统筹协调科技创新重大主题宣传,深度挖掘典型案例,利用好市区(县)媒体平台和线下宣传载体,多形式多角度展示全市科技创新生动实践,充分展现科技创新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支撑作用。多举措促进科普事业快速发展,助力提升公众科学素质。指导各区县建立健全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和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布局创建一批特色鲜明、适应需求的国家级或市级科普基地,培育一批特色科普活动品牌,探索发展科普产业,推动构建“大科普”格局。把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作为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的重要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完善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