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跟踪服务及年终总结要求

  • 发布日期:2021-01-11
  • 来源于:全国-相关政府部门
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跟踪服务及年终总结要求

1.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分析,积极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与火炬中心联合开展定点监测调查,探索建立调查企业样本库,共同开展监测分析。
2.各地科技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跟踪服务工作,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政策诉求,加大政策供给保障和落实力度,采取务实有效措施推动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3.各地科技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企业培训服务,在符合本地防疫要求前提下,依托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区进行重点政策解读。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年终总结工作,于11月19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企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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