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报和推荐方式

  • 发布日期:2023-02-20
  • 来源于:全国-相关政府部门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报和推荐方式

申报和推荐方式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申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

(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上均为一式两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附件:

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wps

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wps

3.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wps

4.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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