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织实施
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按照统一问卷、统一平台、统一时间进行,调查主体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
(一)组织方式。北京、河北等21个省份专利调查工作由本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开展。其中,在河北、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广东、甘肃等8个省份开展试点,结合本地特色及发展需要,扩大调查样本数量。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开展,相关省份知识产权局提供工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视情组织调查工作组人员进行调研和督促指导。
(二)调查抽样。全国专利调查采用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样本主要由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产生,同时将拥有50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专利权人全部纳入调查范围。可结合地方工作实际,补充必要调查样本。调查样本另行提供。专利调查对象确定后,要以适当方式告知有关企业(《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告知书》见附件1)。
(三)问卷设计。全国专利调查问卷共2套,分别为《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有效专利)》《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专利权人)》。
(四)填答方式。全国专利调查通过网络填答,专利调查平台网址为https://cnipa.idata3d.com/gro/2024,电脑端、手机端均可登录。
(五)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北京、河北等21个省份的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工作由本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问卷发放、回收、核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实施。
(六)问卷复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调查问卷填答情况进行复核,未通过复核的调查问卷将被退回至相应组织单位核实完善。
(七)调查工作总结。在完成全国专利调查主体工作后,北京、河北等21个省份以及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按要求及时将专利调查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
(八)调查报告撰写。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承担全国专利调查报告撰写支撑工作,于2024年11月中旬前完成专利调查主要报告。河北等8个试点省份请于2024年12月将本地区专利调查报告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